2016年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更新日期:2017/4/19 14:35:08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07年上市以来,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通过重视股东回报、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好投资者服务工作、配合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认真落实证监局投资者保护“蓝天行动”工作号召等多种方式,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2016年公司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视股东回报,维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

1、建立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交所《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综合分析公司的盈利能力、未来的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并充分考量公司目前及未来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于2016年4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公司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做出了安排,其主要目的在于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同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已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最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情况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年度可分配利润

2015年 0 -54,831,393.87 0% -25,069,432.16

2014年 16,750,000.00 5,191,568.33 322.64% 46,511,961.71

2013年 5,360,000.00 4,222,324.72 126.94% 49,831,003.19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3年年均净利润的比例(%) -146.05%


从上述情况来看,公司最近三年普通股现金分红,即2013年、2014年、2015年的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占最近三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为-146.05%,上述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分别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126.94%、322.64%、0%。公司最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且清晰,充分保护了投资者的权益。


 

二、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严格按照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信息披露制度》等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保障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相关信息的知情权,让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最新的运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公司相关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合计76份,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监管要求,通过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地获取公司信息。


 

三、与投资者保持紧密联系,做好投资者服务工作

2016年,公司继续严格执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做好投资者服务工作。董事会秘书处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和日常事务。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年度报告说明会、股东大会、公司网站、深交所互动易平台、邮寄资料、电话咨询、特定对象现场调研等。

对于投资者、分析师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调研,由董事会秘书处统筹安排,实行预约制度,并要求签署保密承诺书;对调研活动过程予以详细记载,撰写《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及时在深交所网站登记备案。公司设置专线投资者咨询电话:0755-27749423-8105,传真电话:0755-27746236,确保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畅通,并责成专人接听,回答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咨询。

2016年,公司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2份,接待投资者、分析师等特定对象59家,接听投资者电话咨询62次,于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249条,有效满足了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情况了解的需求,与投资者保持紧密联系,做好投资者服务工作。


 

四、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6年9月30日修订)》 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全面采用网络投票方式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所有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均提供现场投票渠道与网络投票渠道,方便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行使自己的股东权力,同时对中小投资者实施单独计票,聘请律师出席见证会议,确保所召开的股东大会合法、合规。

报告期内,公司合计召开4次股东大会(1次年度股东大会,3次临时股东大会),共计审议通过23项议案,参与投票表决的股东合计34名,董事会、高管认真落实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当诉求。


 

五、认真落实证监局投资者保护“蓝天行动”工作号召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形成“投资者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的股票市场”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的通知,公司积极响应《深圳证监局关于开展投资者保护“蓝天行动”专项工作的通知》(深证局发[2016]15号),切实落实公司各项投资者保护工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理性投资的理念,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落到实处,公司制定了“蓝天行动”专项工作方案。目前,该专项工作正在持续开展中。除本报告在上述篇幅已叙述的投资者保护工作内容外,针对“蓝天行动”专项工作要求公司将继续推进以下两点:

1、配合深圳市各协会、调解机构共同维护“深圳投资者服务”微信公众号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以及公司公开信息披露的相关业务人员均已关注“深圳投资者服务”的微信公众号,定期浏览、维护、学习该公众号下发的文件,并已将该公众号的文章全部转载至公司网站--投资者保护栏目,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打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2、通过公司网站转载深交所发布的投资者教育系列文章

公司实时关注“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教育中心栏目”、《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等相关投资者教育栏目,报告期内共计转载15篇文章至公司官网--投资者保护栏目,引导投资者树立理性投资理念,提高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风险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


保护投资者利益是长期的工作,公司将一如既往地积极响应监管单位组织的投资者保护“蓝天行动”工作,从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大局、资本市场各参与方共存共荣的高度认识投资者保护问题,贯彻投资者保护理念,融入投资者保护各项要求,积极参与到“蓝天行动”中来,以切实实现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努力为公司投资者创造价值回报,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9日

法律声明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均以政府部门的最终审批及正式法律文件为准;
解释权归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敬请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