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更新日期:2016/5/26 17:44:47

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实业                                公告编号2016-027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5月14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5月24日在深圳市宝安区松岗镇碧头第三工业区信隆公司新办公楼A栋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另外,董事廖学湖先生因出差授权委托董事廖学森先生代表出席并表决,董事廖蓓君女士因出差授权委托董事长廖学金先生代表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廖学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1、审议《关于选举廖学金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1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议:选举廖学金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廖学金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2、审议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1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决议:同意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提名委员会:

        委员:魏天慧(独立董事)、 廖蓓君(非独立董事) 王肇文(独立董事)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  (独立董事)、 廖学森(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3)审计委员会:

        委员:梁  侠(独立董事)、 莊贤裕(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4)战略委员会:

        委员:廖学金(非独立董事)、廖学湖(非独立董事)、王肇文(独立董事)

上述委员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3、审议《关于聘任廖学湖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11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议:同意续聘廖学湖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廖学湖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4、审议《关于聘任邱东华先生、陈丽秋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11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决议:同意续聘邱东华先生、陈丽秋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简历详见附件。

5、审议《关于聘任陈丽秋女士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议案

11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决议:同意续聘陈丽秋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的通讯方式如下:

电话:0755-27749423-8015

传真:0755-27746236

电子邮箱:cmo@hlcorp.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碧头第三工业区

6、审议《关于聘任邱东华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财务总监职务》的议案

11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决议:同意续聘邱东华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财务总监职务,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简历详见附件。

7、审议《关于聘任游建荣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内部审计部总稽核》的议案

11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议:同意续聘游建荣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 内部审计部总稽核,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简历详见附件。

8、审议《关于聘任周杰先生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1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决议全体董事认为:周杰先生是公司现任证券事务代表,具备良好的财务、法律、金融计算机应用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同意续聘周杰先生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务。

证券事务代表的通讯方式如下:

电话:0755-27749423-8182

传真:0755-27746236

电子邮箱:Chester_zhou@hlcorp.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碧头第三工业区

本次会议决议形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9、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11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决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公司自成立以来历经25年的经营发展,已从原来专业研发、生产、销售自行车零配件跨越至涵盖运动健身器材、康复器材领域的国民运动、健康、休闲的“大健康”产业链集群。

为响应2014年底国务院召开的《部署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推动大众健身》常务会议精神与2014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及十八届五中全会将“健康中国”列入“十三五规划”等国家政策,更好地实施公司对“大健康”产业的经营发展需求,做好由体育、健康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为制造+服务业的长远战略规划,经过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慎研究,提议将公司中文名称由原“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维持不变。公司变更后的具体名称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照政府有权审批机关提出的审批意见或工商登记机关的要求办理公司注册信息变更登记手续。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10、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11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决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公司为配合深圳市龙华新区政府 对“龙华商业中心”进行开发建设,于201312月与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集团”)签订了《龙华商业中心改造项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根据协议约定,公司须于2016331日以前将龙华厂房腾空移交给中洲集团。

公司已于2016331日以前将龙华厂房腾空,并于2016425日正式将原龙华厂区移交予中洲集团处置。至此,公司龙华厂搬迁工作已全部完成,公司经营及办公地点已从龙华厂搬迁至松岗厂,详情请见《关于执行<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25),因此需对公司工商经营注册地址做如下变更:

变更前的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龙发路65

变更后的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碧头第三工业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1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决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拟进行变更,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需相应的对本公司《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前: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它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龙发路65号,邮政编码:518109

《公司章程》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它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碧头第三工业区,邮政编码:518105

《公司章程》其余内容维持不变。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并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向有权审批机关办理《章程》备案及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告编号:2016-029)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6日


附件:

一、《董事长简历》

廖学金 先生  现任公司董事长,男,出生于19473月,中国国籍,籍贯台湾。该董事由股东利田发展有限公司提名,经公司创立大会一致通过,并经公司2009年、2012年、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一致通过,任期自200311月到2019年5月。

廖学金先生除为公司现任董事长外,其最近5年的主要工作经历为任职:田车(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19899月迄今),HL CORP (USA) 董事长(19916月迄今),太仓信有限公司董事长(200012月迄今),深圳信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11月迄今),信实业(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11月迄今),深圳信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4月迄今),镒成车(昆山)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20084月至20139月),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3月迄今);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197610月迄今),WISE CENTURY GROUP LTD.董事长(20021月迄今),田发展有限公司董事(19894月迄今),信隆健康产业(太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31月迄今),深圳瑞姆乐园文体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6月迄今),台湾自车运动协会常务事,深圳进出口商会副会长,深圳市工业总会副会长,深圳自业协会副会长,深圳市企业联合会副会长。

廖学金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6956%,廖学金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FERNANDO CORPORATION 无关联关系;廖学金先生与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廖学湖先生、公司现任董事廖学森先生为兄弟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廖蓓君女士为父女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陈雪女士为夫妻关系;廖学金先生不具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二、《高管人员简历》

廖学湖 先生 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男,出生于19594月,中国国籍,籍贯台湾。该董事由股东利田发展有限公司提名,经公司创立大会一致通过,并经公司2009年、2012年、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一致通过,任期自200311月到20165月。

廖学湖先生除为公司现任董事、总经理外,其最近5年的主要工作经历为任职:太仓信隆车料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012月迄今),利田车料(深圳)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42月迄今),HL CORP(USA)董事(200410月迄今),深圳信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0411月迄今),信隆实业(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0411月迄今),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54月迄今),镒成车料(昆山)有限公司董事(20084月至20139月)、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董事(20103月迄今);信隆车料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1976 10月迄今),MAYWOOD HOLDINGS LTD.董事长(20021月迄今),信隆健康产业(太仓)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1月迄今),深圳瑞姆乐园文体产业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6月迄今)。廖学湖先生行业内经历长达30多年,亲领公司生产技术开发与导入、产品设计研发等工作的开展及ERP管理系统、TPS 生产管理系统、KPI整合式绩效管理平台的建立、运行。

廖学湖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9437%,其个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廖学湖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利田发展有限公司”股东“MAYWOOD HOLDINGS LTD.”的实际控制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FERNANDO CORPORATION 无关联关系;廖学湖先生与现任公司董事长廖学金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廖学森先生为兄弟关系,与现任公司董事廖蓓君女士为叔姪关系,与现任公司董事陈雪女士为叔嫂关系;廖学湖先生不具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邱东华  男,出生于19667月,中国国籍,籍贯台湾,大学本科财务金融系毕业。曾任美国运通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授信专员,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国外部办事员,得门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特助,2000年进入本公司,历任车手事业部行销本部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邱东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具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陈丽秋  女,出生于195611月,中国国籍,籍贯台湾,大学本科经济系毕业。历任信隆车料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业务部副经理、总经理室经理,信隆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国外业务部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HL CORP(USA)董事。陈丽秋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具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陈丽秋女士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游建荣  男,出生于19608月,中国国籍,籍贯台湾,公司内审部总稽核,国立台北大学企研所(MBA)毕业。曾任宏通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管理协理,现任本公司内部审计部总稽核任期自20142月到20195月。游建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具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三、《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周杰  男,出生于1981年10月,中国国籍,籍贯江苏,山东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毕业。曾任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三部审计员、项目经理。2008年进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会计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周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周杰先生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法律声明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均以政府部门的最终审批及正式法律文件为准;
解释权归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敬请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