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更新日期:2016/4/19 17:34:19

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实业                               公告编号:2016-019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相关规定,届职工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于2016413日上午09:00~10:30公司松岗厂会议室(一)召开,共有职工代表100人出席会议,会议有效。经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一致同意选举彭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彭辉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股东代表监事的任期一致。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彭辉先生简历如下:

彭辉 男,出生于1978年12月,中国国籍,大专学历,电算会计专业。2000年至2002年担任利田车料(深圳)有限公司制程品保、采购主办,2002年至2004年担任公司会计主办,2004年至2009年担任公司税务会计组长、税务会计专员,2010年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本部副理。

彭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彭辉先生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未在公司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彭辉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彭辉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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