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更新日期:2015/8/3 15:45:38

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实业                               公告编号:2015-026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价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5年7月30日、31日,8月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违反

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管理层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于2015年7月11日披露了《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声明》。公司大股东利田发展有限公司承诺在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2015年7月11日-2016年1月11日)不减持公司股份,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全体员工将一如既往地坚决支持中国经济、中国资本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良好局面。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刊载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6、经查询,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披露的《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全文、正文》中预计2015年1-6月的预计经营业绩: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盈利88至15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2015年半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没有发生变化。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将于8月14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半年度报告摘要将刊登在8月14日的 《证券时报》上。

3、目前为止,公司无相关有权提议人向公司提议进行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3日

法律声明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均以政府部门的最终审批及正式法律文件为准;
解释权归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敬请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