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更新日期:2015/4/17 10:52:35

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实业                             公告编号:2015-016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建议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依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所提交《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14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对2015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能胜任我上市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对我公司的年审工作期间能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勤奋敬业,求真务实,按期保质的完成审计工作,并审查公司内控情形,发挥了中介机构的监督作用,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合理,为维持公司审计的连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公司四位独立董事提议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及相关业务的咨询机构。

董事会同意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公司四位独立董事的提议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7日

法律声明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均以政府部门的最终审批及正式法律文件为准;
解释权归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敬请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