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更新日期:2015/3/13 10:23:38

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实业                                 公告编号 2015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2月27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11日14:00-15:30在公司301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廖学金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另外,董事黄秀卿女士因公务出差授权委托董事廖蓓君女士代表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陈大路先生因公出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甘勇明先生代表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选举魏天慧独立董事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11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决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关于选举魏天慧独立董事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由于公司原独立董事甘兆胜先生已于2014年9月15日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且公司已于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魏天慧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全体董事决议选举魏天慧独立董事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2、审议《关于2015年度继续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

          111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决议:全体董事经投票表决,一致通过本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以境内外商业银行作为交易对手方,进行合计不超过4,000万美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并依《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落实实施。

《关于2015年度继续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5)将刊登于公司指定的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与 《证券时报》。

3、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1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决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同时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6)将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与《证券时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53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关于2015年度为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续保》的议案

11   11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决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关于2015年度为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续保》的议案。

司全体董事同意为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2015年度分别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5,000万元)、中国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4,000万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3,000万元)、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3,780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2,000万元)等五家银行申请合计人民币壹亿仟柒佰捌拾万元(¥17,780万元)有效期均为一年的循环融资额度合同续签续提供融资额度100%的最高额公司连带保证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天津信隆资产负债率为73.9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将授权董事长廖学金先生代表公司与上列各家银行签订保证合同、担保书、相关合同及文件。

相关《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15-007)将刊登于公司指定的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与 《证券时报》。

5、审议《关于召开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1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决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关于召开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54月3日14:30在公司301会议室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5-008将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与《证券时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3日  

法律声明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均以政府部门的最终审批及正式法律文件为准;
解释权归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敬请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