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实业 公告编号:2014-033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有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议于2014年6月19日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2014年6月19日(星期四)上午10:00
(二)、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龙发路65号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301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五)、股权登记日:2014年06月12日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为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章程修订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上列1~3项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指定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 2014年06月1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4年06月16日、17日 上午 9:00—11:30,下午 2:00—4:30
2、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龙发路65号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6月17日下午4点30分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陈丽秋 周小容 联系电话:0755-27749423-105
传 真:0755-27746236 地 址: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办龙发路65号
邮编:518109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 05月 29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14年06月19日召开的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1、审议《关于为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2、审议《关于公司<章程修订案>》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3、审议《关于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