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实业 公告编号: 2014-032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有连带责任。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15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5月29日在公司301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廖学金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另外,董事廖蓓君女士因公务出差授权委托董事长廖学金先生代表出席并表决,董事荘贤裕先生因公务出差授权委托董事黄秀卿女士代表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为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11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决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关于为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向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申请将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为其提供担保的人民币3,000万元融资额度提高为人民币5,000万元融资额度,以及其向兴业银行股份限有公司天津分行申请的一年期短期借款融资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提供融资额度100%的最高额公司连带保证并授权董事长廖学金先生代表与上述二家银行签署担保合同。本次申请新增循环融资额度合计人民肆仟万元(¥4,000万元),有效期均为一年。
此项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由于不包含上述担保事项,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已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额达¥28,780万元,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且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规定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相关公告将刊登于公司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与《证券时报》)
董事会意见:
(1)、公司全体董事认为:天津信隆为公司持股66.14%的控股子公司;天津信隆自2011年10月正式投产营运以来,营业额和业绩状况持续增长,天津信隆正处于业务扩张期,为应日常经营周转的需要,向银行申请融资借款,保障天津信隆运营资金需求,公司为其提供贷款额度100%的担保有助于天津信隆加快业务发展、加速创造经营效益,回报股东。作为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控制天津信隆的经营管理,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
(2)、天津信隆其它合资方南京华钢五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82%,因持股比例较小需对本次担保事项相应承担担保金额偏小,影响较小,利田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故由公司全额承担担保。
2、审议《关于公司<章程修订案>》的议案
2、 211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决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公司章程修订案》。同意为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丰富公司的产品项目,满足市场需求,在经营范围中增加 :生产并出口玩具、童车。健身休闲运动文化创意产业。修订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内容为: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经营运动器材,康复辅助器材,计算机配件,铝挤型锻造成型(制品)。自行车车把、车把立管、坐垫管、避振前叉及管料成型加工。生产并出口玩具、童车。健身休闲运动文化创意产业。普通货运。公司《章程》其余内容维持不变。并同意依规定将此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向有权审批机关办理《章程》备案及公司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章程修订案(2014年5月)》将刊登于公司指定的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章程》全文将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3、审议《关于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11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决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关于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应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保证公司的资金需求,依据公司的经营发展计划,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仟万元,并在该额度项下办理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额度、国内信用证额度、远期结售汇保证金额度及贸易融资额度,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同意授权董事长廖学金先生代表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签订融资额度合同及该融资额度合同项下各种单项授信业务的具体相关合同及文件。并同意依规定将此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14年04月16日召开的第四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2014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等各家银行申请合计总金额为人民币伍亿壹仟叁佰万元的授信额度,本次中信银行人民币叁仟万元融资额度增加后,公司经董事会审批向各家银行申请的融资额度合计总金额将为人民币伍亿肆仟叁佰万元。
4、审议《关于召开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11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决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关于召开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4年06月19日10:00在公司301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将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与《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0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