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健康 公告编号: 2023-046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08月1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08月24日在公司办公楼A栋2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廖学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会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决议:鉴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后三年期限届满,并且公司短期内尚无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继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的计划,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股份34万股。本次回购账户剩余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68,500,000股减少至368,160,000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26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决议: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股份34万股,本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68,500,000股减少至368,16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68,50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368,160,000.00元。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中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68,50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368,160,000.00元,并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相关人员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依据相关规定尽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三)审议《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天津信隆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廖学金、陈雪、廖学森、廖学湖、廖蓓君、廖哲宏等六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5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决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货币资金人民币75,093,157.12元收购目前“利田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天津信隆的25.04%股份。收购完成后,天津信隆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26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天津信隆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8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决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认为: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并且其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将于2023年8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半年报摘要将刊登在《证券时报》。
(五)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00票弃权, 00票反对
决议:全体董事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09月14日15:00在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碧头第三工业区信隆公司办公楼A栋2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26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2)。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