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更新日期:2022/5/30 9:33:39

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健康             公告编号: 2022-040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51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526日在公司办公楼A2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廖学金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 10, 独立董事甘勇明因出差原因,书面授权委托独立董事王巍望代表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1审议《关于选举廖学金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决议:选举廖学金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廖学金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2、审议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决议:同意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提名委员会:

        委员:甘勇明(独立董事)、 廖蓓君(非独立董事)、 王巍望(独立董事)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高海军(独立董事)、 廖学森(非独立董事)、王巍望(独立董事)

3)审计委员会:

        委员:高海军(独立董事)、 廖哲宏(非独立董事)、 陈大路(独立董事)

4)战略委员会:

        委员:廖学金(非独立董事)、廖学湖(非独立董事)、陈大路(独立董事)

上述委员任期三年,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3、审议《关于聘任廖学湖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决议:同意续聘廖学湖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廖学湖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4审议《关于聘任邱东华先生、陈丽秋女士担任公司资深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决议:同意续聘邱东华先生、陈丽秋女士担任公司资深副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简历详见附件。

 

5审议《关于聘陈丽秋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决议:同意续聘陈丽秋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三年,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的通讯方式如下:

电话:0755-27749423-8015

传真:0755-27746236

电子邮箱:cmo@hlcorp.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碧头第三工业区

 

6审议《关于聘任邱东华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财务总监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决议:同意续聘邱东华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财务总监职务,任期三年,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简历详见附件。

7审议《关于聘任游建荣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内部审计部总稽核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决议:同意续聘游建荣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内部审计部总稽核,任期三年,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会议决议形成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28


法律声明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均以政府部门的最终审批及正式法律文件为准;
解释权归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敬请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