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健康 公告编号:2021-028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4日、2021年5月13日在《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分别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2020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关于2020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分别于2021年4月24日及2021年5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以公告的方式发出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1)会议现场召开时间:2021年5月27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上午9:15至2021年5月2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碧头第三工业区信隆公司办公楼A栋2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廖学金先生
(6)见 证 律 师: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黄劲业律师、芮典律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2、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9人,代表股份数208,391,2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6.5512%。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3名,代表股份数175,737,5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7.69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2,653,7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8.8613%。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2020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208,391,277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2、审议《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208,391,277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208,391,277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208,391,277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32,942,33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5、审议《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208,391,277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32,942,33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审议《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208,391,277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32,942,33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7、审议《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208,391,277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8、审议《关于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208,391,277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32,942,33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208,391,277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32,942,33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2021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208,391,277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2021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选举甘勇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208,391,277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32,942,33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甘勇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黄劲业律师、芮典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3)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股东大会全套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