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更新日期:2016/6/22 19:43:08

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实业                                          公告编号:2016-033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6年7月11日召开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7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30 ;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7月10日--2016年7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11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10日15:00 至2016年7月11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7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碧头第三工业区(松岗松福大道右转平安大道前行约200米)信隆公司新办公楼B栋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相关公告已于2016年5月26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议案3需经本次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7月7日、8日  上午 9:00—11:30,下午 2:00—4: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7月8日下午16点30分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碧头第三工业区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7749423-8105

  传真号码:0755-27746236

  联 系 人:陈丽秋  林家华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碧头第三工业区信隆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18105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2 日

法律声明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均以政府部门的最终审批及正式法律文件为准;
解释权归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敬请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