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案》(2016年5月)

更新日期:2016/5/26 20:20:27

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实业                                              公告编号:2016-029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案》

(2016年5月)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基于此,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拟进行变更,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需相应的对本公司《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做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前: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它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龙发路65号,邮政编码:518109。


《公司章程》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它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碧头第三工业区,邮政编码:518105。


《公司章程》其余内容维持不变。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并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向有权审批机关办理《章程》备案及公司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6日

法律声明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均以政府部门的最终审批及正式法律文件为准;
解释权归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敬请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