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更新日期:2016/4/25 16:29:08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相关资料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在履职期间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勤勉尽责,现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二、经公司股东、提名委员会推荐,董事会审议、提名廖学金、陈雪、廖学湖、廖学森、廖蓓君、莊贤裕、姜绍刚7人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梁侠、魏天慧、王肇文、刘爽4人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书面同意。


三、经充分了解上述11名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4名)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情况,我们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亦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处罚和惩戒。上述11名董事候选人全部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四、经核查,我们未发现上述4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存在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能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前述4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我们同意上述11名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4名)的提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4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甘勇明    梁侠    陈大路    魏天慧

2016年4月22日

法律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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